2018年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政务信息第5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8-02-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监察政务信息
(2018年第5期)
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2018年 2月11日
强化执法高压 严打环境违法
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市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按照省、市强化环境执法,严打环境违法的安排部署,2018年2月6日夜至2月7日,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采取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联动,临时召集人员的方式,对我市金沙江沿线洗选行业、重点涉水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环境行为规范情况进行突击排查。
结合相关行业和企业布局实际,2018年2月6日夜,对盐边县巴拉河、东区高粱坪(雅砻江)泄洪沟和雨排沟(金沙江)、东区马家田沟、钒钛高新区马店河的入江口排水情况和仁和区迆资工业集中区洗选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废渣、废水收集、处置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夜检查中未发现偷漏排情况,各入江口和相关企业所对应的岸滩未发现偷漏排痕迹。但在检查中发现,企业仍存在厂区环境不规范,运输洒落清理不及时等环境管理问题。
2018年2月7日市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针对金沙江攀枝花段沿江 “散乱污”企业和违法洗选企业关闭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现象。当日检查中,发现位于成昆复线金沙江大桥附近,为中铁二十三局提供碎石处理的米易县远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设置暗管排放沉淀泥沙(已联合公安展开立案调查)。
结合检查情况,市环保局要求全市各级环境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现场执法管理和指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加强对各县(区)环保执法工作的督导,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市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